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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熙来部长就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问题答记者问
2006-07-21 18:22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新闻办公室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今年7月20日,是中国-东盟自贸区实施全面降税一周年。日前,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就中国-东盟自贸区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。全文如下:

  记者:建立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决策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做出的?

  薄熙来:我国与东盟各国地缘相邻,文化相通,政治上相互尊重,经济上相互促进,具备向更高层次、更宽领域发展合作关系的条件。在亚洲金融危机中,我国与东盟国家感同身受,坚持人民币不贬值,共同度过了难关。危机之后,双方都深刻认识到,加强互利合作,推动经济一体化,是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必由之路。进入21世纪后,中国与东盟关系深入发展,贸易投资快速增长,技术合作不断加强,人员往来日益频繁。共同的政治愿望和不断深化的经济联系,为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。

  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,2002年11月4日,我国与东盟10国的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共同签署了《中国—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(简称《框架协议》),提出了建立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宏伟蓝图。历经两年谈判,2004年11月29日,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自贸区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并在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。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由此全面启动。在自贸区谈判中,我国坚持多予少取,平等互利,展示了大国胸襟,赢得了广泛好评。

  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建设,是中国和东盟关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  记者:《框架协议》和《货物贸易协议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
  薄熙来:2002年11月签署的《框架协议》是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纲领性文件。《框架协议》规定,中国—东盟自贸区的目标是,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,创造透明、自由和便利的投资环境,拓展经济合作领域。中国—东盟自贸区计划在2010年基本建成。

  2004年签署的《货物贸易协议》是确定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方式、原产地规则、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的基本文件。《货物贸易协议》规定,从2005年7月起,中国和东盟10国全面启动降税进程,分阶段削减关税,到2010年相互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。其中,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和越南可享受多5年的过渡期,到2015年将大部分产品关税降为零。此外,各方还将取消所有进口数量限制及与WTO规则不符的非关税措施。

  记者:《货物贸易协议》实施一年来的总体效果如何?

  薄熙来:早在2004年1月1日,中国与东盟就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,对水产品、水果、蔬菜等近600种农产品实施先期降税,到2006年全部取消关税。2005年7月20日,我国同文莱、印尼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新加坡和泰国相互实施全面降税,其他东盟国家随后也相继加入降税。

  据中国海关统计,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两年半以来,中国与东盟早期收获产品贸易出现了持续快速增长。2004年当年,我国从东盟进口的早期收获产品增长了46.6%,达到11.5亿美元;我国对东盟出口也增长了31.2%,达到8.2亿美元。2005年又在此基础上有了新的增长。早期收获计划的成功实施坚定了双方推进自贸区建设的信心。

  自贸区全面降税实施一年来,我国与东盟整体贸易出现了较快增长,取得了预期效果。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,我国自东盟进口达到816.1亿美元,同比增长20.4%,我国向东盟出口达到617.8亿美元,增长23.4%。在双方各具比较优势的产品上,降税后进出口贸易增幅尤为突出。例如,我国从东盟进口的橡胶制品增长了46.6%,矿产品增长了38%;我国向东盟出口的针织服装增长了60.2%,陶瓷制品增长了58.9%。实施降税,密切了中国和东盟的双边经贸关系,给各国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。

  记者:根据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中国和东盟到2010年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,请您介绍一下未来几年的降税安排?

  薄熙来:从2005年到2010年,自贸区降税进程将逐步加快,未来几年是自贸区建设的关键时期。根据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2005年,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平均税率已从9.9%降到8.1%,2007年将降到6.6%,2009年进一步降到2.4%。到2010年,我国自东盟进口产品将有93%实行零关税。同样,东盟国家也将作出类似安排。以泰国为例,2005年其对我国产品的平均税率已从12.9%降到10.7%,2007年将降到6.4%,2009年进一步降到2.8%,2010年将对我国90%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。

  记者:中国—东盟自贸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?

  薄熙来:未来几年,中国和东盟自贸区工作的重点是,认真落实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同时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,争取尽早达成协议。

  服务贸易是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,2005年服务贸易总额达到1582亿美元,其中出口744亿美元,进口838亿美元。与东盟国家的旅游等服务贸易增长尤为迅速,2005年中国公民首站前往东盟国家的人数达到300万,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总人数的1/3,新、马、泰已经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游的黄金线路。同时,我国也成为东盟国家公民的重要出境游目的地,来华旅游人数超过300万,约占我国入境外国游客总数的1/5。通过谈判,达成自贸区《服务贸易协议》,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与东盟服务部门合作,推动服务业进一步开放与发展。

  投资促进与开放是自贸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。中国与东盟已互为重要的投资伙伴。截至2006年3月,东盟累计对华直接投资已接近400亿美元。同时,中国积极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,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。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。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,将带动相互投资增长,实现互惠互利。

  按照双方领导人提出的宏伟蓝图,中国—东盟自贸区在2010年建成后,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贸区,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。它的建立,将大大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,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关系,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,对亚洲及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将做出重要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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